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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捕如何执行

2024-12-26 21:17:57     阅读量:0

拘捕的执行主要涉及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:

逮捕的执行主体

逮捕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。

执行逮捕的通知与签发

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,必须立即执行,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。

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,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,立即执行。

执行逮捕的人员要求

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,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,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、捺指印。

被逮捕人的权利与义务

被逮捕人有权在逮捕证上签字、捺指印,如果拒绝,应在逮捕证上注明。

被逮捕人应当立即被送看守所羁押,除非无法通知,否则应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。

异地逮捕的协助

到异地逮捕的,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,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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